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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申報2021年度 “高水平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重點國別)的通知

作者: 訪問量:728發布時間:2021-09-15

來源:人事處/高級人才辦      國際合作處

為進一步加大對我校雙一流建設的支持力度,更好地服務國家戰略和重點學科領域的發展,推動我校實質性國際學術交流與科研合作,現啟動我校2021年度高水平人才國家合作培養項目(重點國別專項)的申報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一、資助對象和要求

1.資助對象: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維護國家和學校的整體利益,熱愛教育事業,遵守外事紀律,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承諾學成後按期回校工作的在職在崗教師。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發展潛力,在所從事的專業領域內有較深入的研究並取得一定成果,且確有出國留學深造的必要性。

2.申請人外語水平須達到國家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

3.申請時需提供正式外方邀請信,邀請信/函應包含對方學校抬頭,同時明確如下內容:1)基本信息:姓名、國內單位等;2)留學身份:訪問學者/博士後;3)留學期限:明確到留學起止年月;4)留學專業、課題或研究方向; 5)外方負責人簽字(含電子簽名)與聯係方式。

4.曾經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的人員,回國後須在本校工作滿2年以上方可申請本項目。

二、選派類別要求及資助期限

1.訪問學者:申請時年齡不超過50歲(197011日以後出生)。本科畢業後應有5年以上工作經曆,碩士畢業後應有2年以上工作經曆。對博士畢業的申請人無工作年限要求。資助期限:3-12月。

2.博士後: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8011日以後出生,為我校專任教師崗位),應為國內高等學校或科研單位具有博士學位、具體從事教學或科研工作的優秀在職青年教師或科研人員。申請時距其博士畢業時間應在3年以內。資助期限:6-12月。

三、申報指標

2021年度高水平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共派出20位教師,各有關單位擇優推薦,如無合適人選可不推薦。

四、申請和審批程序

1.本項目可由申請人通過個人渠道聯係國外留學單位,按照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專家評審、擇優錄取的方式選派。獲得本項目資助出國的人員,經學校審批同意後按學校有關規定辦理派出手續。

2.經審批同意派出的出國人員在出國前須與學校簽訂《教職工公派出國留學協議書》,並在出國前12周內到人事處辦理離校手續。護照及簽證手續由申請人自行辦理。

五、經費管理

1.國外生活費按照國家標準執行,根據出訪國家和地區,實行定額資助,各州具體標準如下(以人民幣結算):大洋洲12000/月,美洲14000/月,歐洲13000/月。本項目選派人員辦理護照、簽證費用及國(境)內交通(往返登機城市一次)、住宿(登機城市一天)費用、往返國際旅費(僅報銷國內航空公司)在其回校工作並完成回國總結後按規定給予報銷。上述費用由學校統一發放及報銷。

2.本項目選派人員的基礎考核績效和績效津貼待選派人員按期回校並考核完成後,核撥至所在學院。

3.本項目選派人員出國前的體檢費、公證費、郵電費以及出國期間的醫療費等自理。

4.本項目選派人員出國前應向學校交存保證金,保證金的數額為:出國期限三個月以上(含)至六個月(含)者交存保證金一萬五仟元;出國期限六個月以上(不含)者交存保證金三萬元。出國人員按期(含經學校批準延期的期限)回校工作,學校歸還其全部保證金及其利息。

六、出國管理

(一)出國期間的管理

1.本項目選派人員在國外留學期間,應主動與學校保持聯係,定期向所在單位彙報學習、進修情況。

2.本項目選派人員在批準的出國期限內完成有關選派單位規定的出國留學任務。

(二)回國管理

1.選派出國(境)人員須在回國後一周內到基層單位和學校人事處報到並提供護照、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等相關證件。同時,填寫《南京航空航天大學留學人員回國總結》,經基層單位領導審核並簽署意見後遞交人事處。

2.本項目選派人員按期回校並辦理完報到手續後,可以按出國前簽訂的協議結算出國(境)期間的相關費用,提取保證金。

七、其他要求

1.本項目出國有效期限保留至202212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學資格自動取消。

2.若確實因外界因素需更換國外留學單位,隻可在重點國別範圍內予以變更。

3.申請人填報的信息必須是非涉密信息。申請人如係重要涉密人員,請先行向保密處谘詢有關出國規定。

4.本項目為重點國別專項項目,具體選擇詳見附件3中出訪國家的選項,其餘國別不在本項目受理範圍內。

5.其他相關要求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學中青年教師出國研修計劃實施辦法》(校人字〔201335號)執行。

八、上交材料要求

1.填寫申請表(附件2)和附件材料:按照材料清單(附件1)中要求準備,提供電子版材料和紙質材料。

其中紙質版材料要求如下:申請表(裝訂)1份,申請表(不裝訂)1份,附件材料(裝訂,需含有目錄頁)1份,一齊放入檔案袋內,並將材料清單頁張貼於檔案袋封麵處;

2.填寫彙總表(附件3),提交紙質版和電子版。

各單位將上述材料彙總後於922日提交至綜合樓512,電子材料發送至師資辦郵箱。

聯係人:曹若菡、顧苡銘

聯係電話:025-84892739、025-84896613

郵箱:szb@nuaa.edu.cn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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